从免收学杂费到对教科书全部“埋单”,随着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增加,义务教育“全义务”已经不再是一种口头宣传了。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都用上了免费教科书。今后发到手里的教科书,将不再是学生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成为学校的“公共用品”。
天津市教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天津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将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传递下去,既环保又减轻了学生书包的重量。
哪些人能享免费教科书
《意见》明确,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向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有天津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是指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批准的、每学期进入推荐目录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对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并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
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天津市建立部分国家课程和全部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国家课程的部分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实行循环使用;地方课程的所有教科书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循环使用。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将保持相对稳定,确需修订的教科书版本,将从起始年级开始。
哪些教科书循环使用
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天津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教科书中的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纳入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教科书中的地方课程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纳入循环使用的地方课程教科书包括:小学《快乐英语》、《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习字与书法》;初中《学习智慧》、《心理健康》、《法制天地》、《生活科学》、《科技前沿》、《社会职业》。
循环使用教科书
学生没有所有权
教科书成“公共用品”后,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但不属学生个人所有。今后学校将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爱惜教科书的良好习惯和为他人着想的良好品德;引导学生不断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将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同时按常年学生流动情况适当增配调剂用书。